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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从规划看北京市“十四五”供热发展
发布时间:2022-07-28 浏览次数:4235次

7月25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供热发展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包括供热发展情况回顾、供热发展需求预测、创建绿色供热体系、提升供热行业韧性、推进绿色清洁供热、开展城镇智能供热、深化供热体制改革、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环境影响分析等。《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供热发展思路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全面提升城市供热运行保障水平,力争建设国内领先的现代化供热管理体系。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城镇地区供热面积共计8.95亿平方米,已基本实现清洁供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面积3893万平方米,占比约4.35%。城镇基本形成了以热电联产、燃气供热为主导,多种能源、多种供热方式相结合的供热体系。全市平原地区村庄基本实现清洁供热,其余农村地区村庄全部改用优质燃煤供热。全市农村地区现有村庄3921个,目前有3386个村庄、约130万户实现了清洁供热,占村庄总数的86.3%。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占比达到10%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减量发展”原则,预计2025年,城镇地区供热面积达到10.5亿平方米。农村地区按照“减量提质增绿”的发展目标,预计2025年供热面积约1亿平方米。到“十四五”末,全市城镇地区基本实现清洁能源供热,供热结构不断优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比例达到10%;农村地区深入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基本实现清洁供热

围绕推进城镇地区化石能源供热低碳转型,构建多能耦合的城市热网协同供热平台,实施首都功能核心区供热锅炉清洁转型,拓展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供热应用领域等四大方面,《规划》要求深入推进绿色清洁供热,并提出相应的举措。

《规划》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深入挖掘本地可再生能源供热潜力,重点发展地热、空气能、再生水和余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鼓励应用磁悬浮热泵、高温热泵和井下换热等高新技术,深度挖潜电厂和锅炉房余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城镇地区不再新建独立燃气供热系统

根据《规划》方案要求,城镇地区按照“安全、高效、低碳、智慧”的原则,推进本地供热保障能力建设。以“优先利用电力、优先并入热网”的改造方式,推进72座燃油供热锅炉房清洁转型,实施全市燃油、液化石油气等供热锅炉淘汰,有序推进分散燃气锅炉房整合联网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替代。将二热燃重油锅炉房改造成绿色、安全的应急热源中心。研究燃气供热锅炉房绿色转型技术路径,推进实施试点示范。

城镇地区探索热源绿色发展模式,积极发展再生水源热泵和地源热泵等新型供热方式;不再新建独立燃气供热系统,新建的耦合供热系统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不低于60%。提升智能供热水平,开展既有建筑智能供热改造,完善全市智能供热“一张网”建设,构建供热感知体系,逐步实现节能降耗和精准供热目标。

农村地区立足区域供热资源禀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宅节能改造,有序推进剩余村庄燃煤消减,基本实现村庄供热无煤化。尚未开展清洁供热改造的村庄,在加强农宅节能改造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科学稳妥推进;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挖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资源,打造一批新型农村供热示范项目。


构建多能耦合的城市热网协同供热平台

《规划》提出,城镇地区新建建筑供热严控化石能源使用,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燃气供热系统,采用城市热网、区域热网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推进既有供热锅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替代,结合城市更新、园区建设和特色小镇等发展契机,推进建筑和工业等领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因地制宜优先发展中深层地热能、浅层地热能、再生水余热、垃圾电厂余热、数据中心余热和绿电等耦合供热方式,打造一批示范工程。

 

推动供热资源整合,实施热网多能耦合,加强热泵、余热、绿电蓄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与城市热网、区域热网耦合应用,研究推进东坝、首钢等地区多能耦合供热系统试点。

大力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加大农村能源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配合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鼓励采用多能耦合供热系统。在具备条件的设施农业、养殖基地、特色村镇、旅游风景区和民宅民宿,创新技术应用形式,打造一批多能互补的绿色供热试点示范。

《规划》还提出充分挖掘余热供热资源。统筹电厂周边城市新建区及新增负荷区域,优先采用电厂余热供热。推进东北和东南热电中心余热利用改造。深化西北热电中心和郑常庄等热电中心的热电解耦方案研究。推进燃气锅炉房烟气余热和数据中心余热回收利用。全市新增余热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


推进全市供热行业“一张网”系统建设

《规划》提出,在全市推进实施新建建筑智能供热。制定新建民用建筑智能供热系统设计标准和智能化供热系统验收标准。新建民用建筑智能供热系统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建设和验收,实现精准调控,并将供热系统冷态验收改为热态验收。

制定既有民用建筑智能供热改造相关标准及工作方案,实施由热源到楼栋热力入口的智能供热改造,用户安装室温采集装置,既有公共建筑同步实施供热计量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2000万平方米试点示范,2023—2025年完成1亿平方米以上既有建筑智能化供热改造。

制定供热系统数据采集和通信标准,完善智能供热信息管理体制和机制,整合各区和大型供热企业智能供热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推进全市供热行业感知“一张网”系统建设。

《规划》提出,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供热系统重构和低碳供热技术应用,研究建立有利于促进节能降耗、绿色高效的供热价格管理机制。按照同热同价的原则,适时稳妥推进居民供热销售价格统一。开展建筑供热能耗监测分析,做好供热企业成本核算,进一步完善供热补贴标准及政策。